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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錢、投資與財富

花錢總是感到罪惡嗎?《持續買進》指出問題可能出在心智框架

你有沒有過這種感覺:買完東西後,會出現一種隱隱的不安——說不清楚哪裡不對,也沒有真的後悔,而且買的東西是自己真的想要或需要的,但買完之後,但那個罪惡感就是出現了。

這個不安和錢夠不夠沒有直接關係,有時候即便帳戶裡還有餘裕,但就是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不該買。

讀《持續買進》之前,我以為這個問題的解法是「賺更多錢」,或者「少花點」。讀完之後,我開始覺得答案可能不在金額上。

主流的理財建議,讓你變得更焦慮

《持續買進》的作者尼克・馬朱利在第4章一開頭就直接說:

「主流的理財建議大都要你去質疑你的決策。你應該買那輛車嗎?你應該買那些昂貴的衣服嗎?每天買一杯拿鐵咖啡,這樣好嗎?罪惡,罪惡,罪惡。這類建議強迫你不斷地質疑自己,使你對花錢這件事過度緊張。就算有更多錢,也解決不了這問題。」

這段話讓我印象深刻。

因為,理財書都在告訴你要「節制慾望」、「記帳記到每一杯咖啡」,那些建議的本質是:你現在花的每一分錢,都是你未來財富的敵人。所以你要質疑每一筆支出,甚至要為自己喜歡花錢感到羞愧。

問題是,長期活在這個框架裡,沒有讓我省下更多錢,反而對錢的感受不會變好。只是對消費更容易感到焦慮。

書中還提到一個研究:美國的調查發現,身價介於500萬美元到2,500萬美元之間的投資人,有20%的人還是擔心自己沒有足夠的錢安度退休。這些人已經很有錢了,卻依然在對帳單前感到不安。如果錢變多就能解決這個問題,那這20%的人應該早就解決了。

所以馬朱利的結論是:問題不在於錢的多寡,問題出在你用來思考支出的心智框架。

兩倍規則:一個讓罪惡感消失的方法

面對這類的感受,書中提到一個我從來沒想過的做法,作者把它叫做「兩倍規則」:

「每當我想花大錢在某項東西或某件事時,我必須也拿相同金額來投資。例如,若我想購買一雙400美元的紳士鞋,也必須購買價值400美元的股票。我喜歡這規則,因為它消除了伴隨揮霍而來的罪惡感。由於我知道我在揮霍消費的同時,也等額投資於生財資產,就不會擔心是否花費過多。」

這個規則聰明的地方在於,它沒有叫你不要花錢,也沒有要你為自己的消費行為辯解。它只是設了一個條件:你要花多少,就要同時存多少。

有點反直覺,但它讓花錢這件事有了對稱性。花錢和存錢同時發生,照顧了現在的自己,也照顧了未來的自己。

滿足感,不是快樂

馬朱利說,花錢的第二個原則是「聚焦於滿足感最大化」。他特別強調,他說的是「滿足感」,不是「快樂」,兩者不同。

「買快樂不是不重要,也很容易理解,像是:花錢買體驗、偶爾犒賞自己、花錢買時間等。但什麼可以促進滿足感?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。」

他引用了丹尼爾・品克在《動機,單純的力量》裡提出的架構:人類的滿足感由「自主」「專精」「目的」三個元素構成。

如果一筆花費能增進你的自主感(讓你更能掌控自己的生活)、專精感(讓你在某件事上更進步)、或目的感(讓你更接近你真正在意的事),那這筆錢就算花得值。

反過來,如果一筆花費只是短暫帶來刺激,或者是因為別人都在買所以你也買,那就算金額不大,你事後也可能感到空洞。

這讓我想到《致富的心魔》裡的作者安德魯・威金森。他在書裡坦誠描述了自己賣出公司、獲得幾百萬美元之後的狀態:換更好的車、住更貴的地方、去更奢華的渡假勝地,但每次生活升級之後的興奮感,都在幾個月內消退。他後來用了一個詞來形容這件事——「享樂跑步機」:

「根本就沒有所謂的『終點』。那第二十口冰淇淋,吃起來永遠沒有第一口那麼美味。那台享樂跑步機一直在跑。」

威金森的例子說明的,正是馬朱利在說的那件事:快樂是短暫的,滿足感才有持續性。問題是,很多時候我們在消費前,追求的是快樂,不是滿足感,兩者換來的結果不一樣。

真正的問題不是「買什麼」

書中有一段話,我覺得是整個章節最核心的地方:

「你的錢應該被用來當成一種創造理想生活的工具,因此,難處不在於花你的錢,而在於想清楚你的人生究竟想要什麼。你關心什麼?你希望能避免什麼事情發生?你想在這世界推動什麼價值觀?一旦你想清楚這些,花錢就會變得更輕鬆、更享受。」

換句話說,「該不該花這筆錢」這個問題本身,可能問錯了方向。更根本的問題是:你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生活嗎?

如果你不知道,那不管花多少錢,都很難找到讓你覺得「值」的感覺,因為你沒有一個清楚的目標可以對齊。

回頭想開頭說到的那種不安。說穿了,它的根源很可能是:有沒有想清楚這筆花費在自己想要的生活裡佔了什麼位置?還是只是一時的衝動,或者看到別人在買所以也跟著買?如果當時對這件事有更清楚的答案,那個罪惡感大概不會出現。

對此,馬朱利的其中一句話很適合作為結論:

「使你產生罪惡感的,並不是購買本身,而是你腦海裡是否認為買的有道理。」

結語

這篇文章的意思不是「隨便花、不要想太多」。

馬朱利是在說做好儲蓄和投資的前提下,才討論如何讓花錢不再充滿罪惡感。重點在於:當你已經照顧好未來的自己了,就不需要對每一筆花費過度焦慮。

花錢會產生罪惡感,很大一部分可能來自於還沒有想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樣的生活。當這件事模糊的時候,每一筆支出都會變成一個搖擺不定的問題——這是「需要」還是「想要」?買了之後可能也會覺得,好像沒有一定要買。最後,思緒就在應不應該買之間反覆擺盪。

但如果清楚知道自己渴望的生活是什麼,這筆錢花的地方正好與之相關,帶來的就是滿足感。

這讓我反思,過去那些花完錢之後才冒出來的罪惡感,根源可能都在同一個地方:還沒有想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。這件事,或許值得花比記帳更多的時間去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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